餐饮部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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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部门内部动态,使发生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和解决,同时也为了能够真正做到上询下达,使每一项具体事情能落到实处,餐饮部特制订内部汇报制度,有关规定如下:
一、汇报内容
1、工作完成情况。部门例会上布置的有关工作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在日例会上通报有关完成情况,未能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
2、意外事件,应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或值班经理。
3、发生治安问题应及时汇报。比如发现行迹可疑者、偷盗行为者、聚众赌博等。
4、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客人投诉服务质量和菜肴质量问题,违纪违规情况等。
5、物品短缺情况应及时上报。正常增添和特殊需要应及时上报采购。
6、员工出勤情况。对未请假两天以上不来上班的员工,必须汇报部门。
7、同事之间部门之间,有不利于团结行为、影响工作的人和事要及时向部门汇报。
8、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应经常性通报。
二、汇报形式
1、逐级汇报:特殊情况例外。
2、口头汇报:一般情况在部门例会上汇报,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向领导立即汇报。
3、书面汇报:以书面形式把汇报内容事情经过,详细书写清楚,呈送部门。
三、汇报处理结果
1、部门例会上立即答复。
2、研究讨论后答复。
3、请示上级领导批准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