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房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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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规范洗衣房的安全管理,明确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范围
2.1酒店管家部。
3.0定义
安全、行为
4.0职责
5.0制度
5.1根据客人要求,只有送衣员工可以进入客房到楼层取送衣物。当客人不在时,应由楼层服务员开门才可进入。不得在房间停留,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滞留在客房楼层。其他员工需进入时,必须得到本部门经理或主管人员批准。
5.2 送衣员工在取送衣物之前,应根据洗衣单核对房间号,查对洗衣类别及数目,并及时在取送衣物的记录上登记(简称三查一记)
5.3洗衣员工在客人衣物取来后,要将衣物交给检查员或主管人员不得随便乱放或丢失。
5.4检查员对衣物进行检查时,应注意衣物有无破损,衣物内有无其他物品,若有要逐项登记,并将物品送办公室,由专人进行登记、保管、负责发还。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客人的衣物和物品。
5.5检查员应对每件衣物打上标记,并按工作程序将衣物分类摆放,洗好后复查叠放。随时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齐。
5.6洗衣房员工应对洗好及未洗好的客衣进行安全保管,布草不能乱放,应将干净的和未洗的分开摆放整齐。
5.7洗衣房员工禁止穿越不草室,出入一律走洗衣房正门。
5.8洗衣房员工不得将他人衣物或大包带入洗衣房内部洗烫存放,任何员工不得穿拿他人工服或未经许可将工服送与他人。
5.9洗衣房员工禁止会客,禁止无关人员在此闲谈、逗留。
5.10下班后领班、主管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应对洗衣房内部的电器,各种设备及所有的进门进行安全检查,将关闭电闸、水门、压缩机开关。
5.11加强洗涤用品的管理,严格领料手续。
5.12任何员工都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报告的权利。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的,除本人负全部责任外,还将按照违纪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