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其他事件处理程序案-客人遗留物品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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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确保客人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客人利益。
2.0范围
2.1酒店管家部。
3.0定义
3.1准确、及时、迅速
4.0职责
5.0制度
5.1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报告
5.1.1在客房范围内,拾到客人的物品,应尽快交到客房中心,讲清房号、物品名称、数量及发现地
点。
5.1.2客房中心立即与前台联系(客人未离开酒店),以便及时将遗留物品交还给客人。
5.1.3若一时无法联系到客人,下班时,楼层服务员将遗留物品交到客房中心。
5.1.4贵重物品:联系后找不到失主,立即报告上级及大堂副理处理。贵重物品要及时交到客房中心或大堂副理处。
5.2分类
5.2.1贵重物品:珠宝、信用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文件、资料、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5.2.2非贵重物品:衣物、食品、饮料、文具、眼镜、日常用品及价值100元以下等物品。
5.2.3客房中心文员根据服务员所交的遗留物品,在遗留物品记录本上注明房号,拾取日期,拾交人姓名,物品名称、品牌、尺码、数量、颜色、质地及保存位置。
5.2.4并及时输入到电脑房态管理系统上。以便查询。
5.3保存
5.3.1所有遗留物品都必须保存在失物储藏柜里。
5.3.2贵重物品与非贵重物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应专人管理。
5.3.3遗留物品保存具体位置。按月份存放遗留物品柜内。遗留物摆放应归类整齐,并保持干净、整洁。
5.3.4遗留物品的摆放应分类、按拾取日期顺序保存。湿的棉织品经洗衣房处理后打包保存。贵重物品应有专柜保存。
5.3.5根据酒店规定的遗留物品保存期执行。保管期限:贵重物品:一年半。一般物品:六个月。
食品:三天至一星期。水果类物品一天。逾期无人认领,由酒店统一处理。
5.4认领
5.4.1认领方式:A、直接认领 B、请人代为认领
5.4.2贵重物品,客人(或代理人)领取必须亲临客房中心先描述失物特征(品牌、型号、产地、颜色、遗失时间地点等)无误后再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登记、签名、填写工作单领取。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5.4.3如果遇到客人查询遗留物品或说明隔日来取的,均放入待取柜中,并做好交接。
5.4.4客人查询遗留物品时,需要问清客人物品的特征,确认是客人所失物品无误时,请客人在失物认领单上登记,写清认领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如有委托人领取时,应写清委托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5.4.5注意:贵重物品酒店员工不得代领,客人领取时必须有领班或主管在场。
5.5捡到遗留物不上交者,将根据((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