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单据管理制度(二)
资料下载 前台单据管理制度(二).docx
6. 使用规范:
(1) 各单据应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2) 作废单据应一式三联完整无缺,备注原因,领班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3) 单据应按流水号码顺序使用,不得丢失。
(4) 单据金额应与实际收入金额一致。
(5) 单据使用后应按领用号段进行销号。
(6) 不得使用单据制作假账目。
7. 使用细则:
(1) 前台账单、押金单为个人使用并负责保管,领用个人为单据责任人。
(2) 商务中心账单、车队账单、小酒吧账单、房价、杂项变更单单据、外币兑换水单为共同使用,班组领用负责人为单据责任人,并保证单据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3) 押金单宾客联应盖上“结账专用章”、外币兑换水单应盖上“外币兑换专用章”后使用。
(4) 单据领用后应按照规定按单据顺序使用,杜绝跳号使用。
(5) 临时借用单据应做好相应的书面交接手续,便于核销。
(6) 单据使用后应按顺序登记在报表中,作废、借用的单据也应备注。
(7) 作废单据应保持一式三联完整,由经办人备注作废原因,领班以上签字证明。
(8) 单据金额应与实际收入金额一致。
(9) 单据财务联、作废完整的单据应与报表同时上交审计审核。
(10) 单据应在规定范围内合法使用,不得制作假账目等操作。
(11) 所有涉及收入的单据不得丢失、撕毁等,若一式三联丢失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外,还应书面说明后上报饭店领导批示处理。
8. 单据核销:
(1) 前台账单、商务中心账单财务联与报表一起上交审计复核,同时上交存根联并核销。
(2) 押金单财务联与押金收入上交出纳核实,审计核对电脑收入与单据收入无误后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当押金单一本使用完毕后上交审计按本核销。
(3) 车队账单财务联与报表一起上交审计复核,审计核对电脑收入与单据收入无误后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当车队账单一本使用完毕后上交审计按本核销。
(4) 外币兑换水单银行联与外币一起上交出纳解款,当水单一本使用完毕后上交审计按本核销。
(5) 房价、杂项变更单每日夜审前上交审计与电脑变更的各项操作复核,无误后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当变更单一本使用完毕后上交审计按本核销。
(6) 小酒吧账单宾客联与财务联上交审计复核收入与账单收入是否一致,同时上交存根联与客房部的手工每日消耗明细报表订在一起交审计核销。
备注:如押金交接下班次入账的应将有交接人签字确认,同时核实押金交接记录是否一致,并在交接人的电脑账目中核对该押金。
9. 单据保管:
(1) 单据领出后由财务部资料管理员做好书面登记手续,各类单据分类登记,将未使用的单据置放于防火防潮的安全区域保管。
(2) 使用部门可指定领班以上到财务部资料管理员处领用单据。
(3) 统一由领班领用的单据,领班为单据的第一责任人,领班应做好员工领用的登记手续。
(4) 使用部门单据领用负责人应将未使用的单据置放于防火防潮的安全区域保管。
(5) 档案保管员或领班应对已经审核销号的单据整理归档,按照规定存放至有效年限后,根据销毁规定进行销毁。凡借用单据财务联资料的,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