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访客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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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台访客等级制度
为保证住客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到酒店客房的所有访客须登记,具体如下:
1.1 访客登记必须填写在《旅馆业来访登记簿》,要求登记详细的日期、时间、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地址,被访宾客的房号及姓名,以及服务人员的签名;
1.2 正常访客时间为早上7:30至晚上23:30,由总台接待员负责登记;其它时间谢绝访客,遇特殊情况需到客房访客的有值班保安指引到总台进行访客登记;
1.3 在办理访客的登记过程中,做好证件对照后,对清证件上的姓名、相片、性别、出生年月与本人是否符合,如有可疑的迹象或疑点,立即通知值班经理、安保主管布控观察或报查;访客结束离开时服务人员应注明时间和签名;
1.4 遇访客查询住客资料情况的,服务人员应做好宾客资料的保密工作。有关部门工作查询报值班经理、安保主管接待,重大情况由酒店负责人接待;
1.5 来访者超过访客时间未离开,经提醒仍不离开的报值班经理处理;
1.6 对未持有效证件或未经宾客允许的人员,一律谢绝访客,若有强行进入的,一律报值班经理处理;